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残疾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17-2018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公办高校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免学费补助标准,本专科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补助,其余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奖助学金经费中列支。
三、填报时间
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完成《2017-2018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工作,电子及纸质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2017-2018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