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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3-30 17:34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8号)的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开展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共31名,“优秀毕业生”10名,“先进班集体”11个。具体分配名额请见附件5

二、推荐标准

1.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级及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级、培育班级等综合性荣誉。

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和团委具体负责实施。研究生推荐工作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坚持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推荐人选经班级提名、院(系)考察审核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候选人名单汇总后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考察和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拟定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评审答辩的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各学院可推荐1个班级、1名毕业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申报答辩。

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推荐要求

(一)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不得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时应兼顾校、院两级学生干部。曾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不再参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原则上不再推荐毕业班班级和学生参选。

五、推荐候选人或班级文字材料要求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报送材料务必严格审核,规范格式要求、确保材料质量。

(一)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的内容应包括:

1.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

2. 学院、班级、现担任职务;

3. 近两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及在班级名次;

4. 近两年文化课平均分及班级名次;

5. 近两年获奖学金和各类校级及以上评优情况;

6.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情况,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情况;

7. 其他先进事迹情况等;

8. 汇报PPT(“优秀毕业生”,时长6分钟)。

(二)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的内容应包括:

1. 班级的基本情况,如班级人数、党员人数、担任学校、学院学生干部情况等;

2. 近两年班级集体或个人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情况;

3. 班级学风建设情况,如近两年学生考试情况、违纪处分情况,大学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通过率等;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5. 其他先进事迹情况;

6. 汇报PPT(时长6分钟)。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报送时间422日前。

(二)报送方式:所有报送材料均以书面(每式一份)和电子版(办公网邮件发送)两种方式,报学生工作处王楠。其中,附件3和附件4须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公章。

(三)报送材料:

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以及相关先进事迹材料。

2.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以及相关先进事迹材料。

3.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4.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附件:

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4.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5.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3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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